2、再看看現實過程中通常環評報告書的做法
現實中很多環評報告書敏感程度的識別,不妥之處在于,還不沒有判斷出工作等級呢,就能事前根據評價范圍判斷出項目敏感程度(仿佛物料平衡中的評價范圍回流了),其邏輯是:①項目不在準保護區則排除敏感。②排除敏感時,如果在評價范圍內存在分散式水源地,則識別為較敏感。
4、地下水敏感程度的判斷這個關鍵問題,部評估中心專門探討過
首先敏感程度的判定,根據敏感區的范圍和項目位置確定的,項目不在敏感區和較敏感區,那就是不敏感,看看部評估中心專家怎么要求的。
簡單舉例說明:①對于一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,共涉及敏感區、較敏感區、不敏感區,然后看看項目位置在哪里,位于敏感區則判定為敏感,位于較敏感區則判定為較敏感,位于不敏感區則判定為不敏感。
②對于一個分散式飲用水源地,僅涉及較敏感區和不敏感區,然后看看項目位置在哪里,位于較敏感區則判定為較敏感,位于不敏感區則判定為不敏感。
5、地下水相關培訓課件
對于地下水,生態環境部評估中心進行過系列培訓,包括:①地下水導則修訂背景與意義;②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評價;③地下水影響與預測專題培訓;④地下水措施+結論專題培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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