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存在以下五大類問題:
1.活性炭長時間未更換、發白(問題企業占比高達26.5%)
2.活性炭附著顆粒物、油漬、水(問題企業占比12.1%)
3.活性炭未完全裝填(問題企業占比11.2%)
4.廢氣溫度超過40℃導致活性炭失活(問題企業占比9.7%)
5.活性炭箱體漏風(問題企業占比6.1%)
檢查發現了哪些典型案例呢? 活性炭堵塞 案例1:某企業的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表面附著明顯的顆粒物。經查,該企業在生產過程中,噴漆工序產生的廢氣中夾雜著粉塵、漆霧等粗顆粒物質,且未經水噴淋、過濾棉等預處理,直接接入活性炭箱體,導致活性炭堵塞,失去吸附能力。 案例2:某企業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,廢氣處理設施的活性炭長時間未更換,時間長達6個月,現場查看活性炭已明顯發白,失去吸附能力。 活性炭未足量填充 案例3:某企業使用活性炭規范意識不強,未填裝滿活性炭,廢氣未充分通過活性炭層,導致活性炭廢氣治理工藝效果不佳。
某企業“碼上換炭”二維碼
活性炭的不當維護可能會嚴重影響治污設施的處理效果,因此企業在使用活性炭治理廢氣時,需要注重規范意識,加強維護管理,并牢記活性炭的使用“三個要”:
首先,企業要掌握活性炭的質量鑒別技巧。采用“一稱、二看、三試”的簡單方法,快速地評估活性炭的質量,篩選出符合要求的活性炭,并充分填充,以確保箱體不出現空隙。
其次,企業要通過線上記錄活性炭的運營和維護信息,例如箱體規模、處理風量、更換活性炭填充量及其碘值,以及設施的運維和耗材更換情況,從而建立廢氣處理設施運維臺賬。
最后,企業要定期檢查活性炭的狀態。如果發現活性炭的孔隙堵塞、發白、破碎、潮濕等情況,應立即更換廢舊活性炭。此外,廢舊活性炭屬于危險廢品,應將其密封貯存,按照法律要求交由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企業處置。
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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